本校在學博士班學生,符合下列任一資格者,得申請獎勵金: (一)完成學士逕攻讀博士七年一貫。(20萬) (二)完成學士、碩士及博士八年一貫。 (10萬) (三)博士班學生修業第六學期(含)前,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於所屬領域學門排名前25%等級論文(等級認定以發表前一年度為主)。(6,000元)